河南汝州市: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懈怠 群众生命安全堪忧
2016-05-26 09:00:56 来源:华讯信息 小 中
近几年因为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国家安监总局也不断下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及责任认定。
近日,汝州市民举报称,汝州市北马道市场烟花爆竹批零市场管理混乱、隐患重重,市安监局在烟花爆竹管理问题上懒政、怠政现象严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都在住宅楼下,而且囤货量都很大,给附近在住的居民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也给政府及安监局反映过,但是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5月24日,记者驱车来到了汝州市洗耳路南段北马道批发市场,在路两旁有六、七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门面店,有两三家门店经营量都很大,库存严重超标,存在混合经营现象,这几家店都在家属楼下,而且街道来往人量都很大,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很大。
随后记者来到了汝州市安监局办公室,见到了办公室主任李超,了解情况后李主任联系了负责烟花爆竹监察科的科长张世凯,张科长解释,如果是采访,让记者到宣传部去备案,宣传部联系他们,他们才接受采访;如果是反映问题,可以去局信访室填写反映材料,等调查后再作回复。记者无奈之下再次来到了办公室,李主任说主管烟花爆竹工作的副局长刘德祥出去了,没有在局里为由拒绝采访。
汝州市场上经销烟花爆竹的场所是否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如果有,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何人给予办理的?如果没有,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是谁在保护?中午时候,记者再次来到了北马道市场,几家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已经大门紧闭了,不用猜想都知道是谁在保护这些违法经营者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5 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