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小伙专盯酒驾司机玩“碰瓷”,索赔不成报警“露馅”!
2021-12-20 18:23:22 来源:信息时报 小 中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粤交警)元旦和春节临近,亲朋好友聚餐喝酒的机会增多,酒驾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12月20日,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 近日,广东河源两男子专盯喝了酒的驾驶员,驾车尾随“碰瓷”,人为制造交通事故讹钱。索赔不成竟报警,却把自己弄进牢里。
据了解,12月4日凌晨,刘某与张某在河源市源城区第十五区附近吃宵夜,发现周边不少人有喝酒的情况,于是2人突发奇想:碰瓷酒驾的驾驶员,对方一定会选择私了,到时候可以赚些钱财。说干就干!刚过不久,守株待兔的2人等到了他们的“猎物”,开始了“发财”计划……
刘某与张某驾车在永祥路与越王大道交会红绿灯处,找准时机,追尾了目标车辆,但是该车车主并未察觉到异样,继续前行到永祥路希尔顿酒店路段被刘某驾驶的车辆截停,双方下车“协商”过程中,不料对方并不买他们的账,反而叫来了朋友,把刘某、张某“教训”一顿后离开现场。刘某随后报警称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他和同伴前往医院治疗。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前往医院进行事故调查。经过询问后,通知事故双方驾驶员次日到事故中队作进一步处理,对于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告知刘某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立案。
当刘某前往派出所立案时,竟然牵出了“碰瓷”案件。据派出所民警介绍,在纠纷案件的询问中,刘某意外说漏了嘴,将他与张某商议碰瓷酒驾司机、伺机实施敲诈勒索的计划暴露了出来。
目前,刘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东交警表示,酒驾者之所以被碰瓷者盯上,是因为自己犯了法才被人钻了空子。驾驶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酒驾,不给他人“可乘之机”,安全驾驶才是王道。同时也提醒那些为了赚快钱寻找“歪门邪道”的人,梦想通过敲诈勒索而“一夜致富”,最终会竹篮打水,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