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违法广告 广东香雪医药被罚30万元
2021-12-23 19:56:50 来源:信息时报 小 中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23日,广州公布2021“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10例),其中,因“粤抗1号”凉茶(瓶装)出现“新冠肺炎居家预防” 等违法广告内容,广东香雪医药被罚30万元。
今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铁拳”行动,突出案件查办,重拳出击,着力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本次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件共10例,包括广州市正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佰领大数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传销案、广州安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等。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检查发现,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依法立案调查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粤抗1号”凉茶(瓶装)在产品标签上以及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页上,出现“新冠肺炎居家预防”“广州市卫健委推荐”“广州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专家组联开”的违法广告内容,其生产经营的“粤抗1号”颗粒特配凉茶(盒装)在其微信小程序上的销售页面出现“5盒疗程装”的违法广告内容。因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11月,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规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9月,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广州市从化温泉榕曦粮油加工店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遂依法立案调查。今年1月,从化区市场监管局依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节选
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2021年4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遂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涉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及淮山薏米软糕、淮山薏米饼两款产品共4个批次。
处罚: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于其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3月26日被处罚过,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生产不合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109.06元、罚款10万元以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广裕兴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厂长(质量经理)等人作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禁入决定。
广州市正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2021年2月,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涉嫌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以鸡胸肉、肥猪肉、肠衣等原料,经猪血上色等工艺生产制作腊肠成品,但未在腊肠成品的外包装标签配料表上标注含有鸡肉成分,而其生产的腊肠成品经检验机构检测,显示含有鸡肉成分。
处罚: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式腊肠、没收违法所得7032.6元、罚款514875.2元的行政处罚。
佰领大数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传销案
2021年7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虚假宣传和传销的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5月21日至案发期间在其“佰领优品”公众号上宣称普通食品和化妆品具有“恢复胰岛功能”“通络舒畅,缓解酸痛”等功效。同时,当事人经营的平台采用累计消费一定金额晋升会员级别的制度,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级推荐关系的层级模式,会员消费其对应的上下级关系产生层层奖励。
处罚:2021年10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发布违法广告 广东香雪医药被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