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草案)》审议通过
2022-01-28 18:10:03 来源:信息时报 小 中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司宣)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称《规定》)。《规定》的实施,将为北京路步行街讲好中国故事、广东故事、广州故事,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岭南文化魅力、打造城市名片,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岭南特色商圈,助力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北京路步行街是历史文化资源和商业资源高度集中的区域,体现独特的广府元素,也是文商旅融合发展的代表性区域。《规定》重点从街区的管理机制、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字号和非遗保护传承、商业促进发展和消费创新,彰显北京路作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的广府特色。
《规定》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首要地位,列入保护对象的不仅包括街区内的历史遗迹(遗址)、不可移动文物,也包括广府庙会、西湖花市、岭南风味美食等,还包括历史地名、历史掌故等。同时对步行街地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调查、确认、登记、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形成历史文化资源动态更新和保护机制。鼓励运用三维测绘、数字或信息等新技术对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内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骑楼建筑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建档,实现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存储、展示和信息化共享。
《规定》设专章对业态发展规划和指导目录编制、数字商贸、活动举办、诚信商圈、旅游景区和智慧街区建设等方面做了全方位规定。
《规定》明确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以其他方式产生严重干扰他人的噪声等影响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街区的“容貌标准”,《规定》明确,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内的店招标牌设置和店面装饰,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定、相关保护规划和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